退休实操要点,你都Get了吗?

关于退休,除了女员工的退休年龄,还有一些普遍需要注意的实操要点。下文通过Q&A方式,快速梳理,让你一文在手,操作轻松。

Q1:劳动合同何时终止?

A1:《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则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而各地的地方性规定也有所不同:例如,北京和广东等地采取二选一法,“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关系终止”;上海则规定,劳动关系终止的前提是“达到退休年龄且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

可见,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不自动终止。

为了避免达到退休年龄后,劳动关系依然存续的问题,建议用人单位注意两点:其一,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之一为“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二,考虑到退休手续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建议在当地社保部门允许的范围内,提前启动退休手续并在劳动者退休当年生日之前办结,以避免就劳动合同终止时间发生争议。

Q2:员工退休当月应当发放全月工资吗?

A2:在此问题上,司法实务观点并不一致。《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第17条规定,工人退休、退职的时候,退休、退职当月的工资照发,从下月起改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尽管该规定并非生效规定,但也成为不少法院会判决用人单位要支付全月工资的说理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其官网明确提到,员工退休当月可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发放工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京民申4594号裁定书中在员工援引了退休处理意见的情况下,法院基于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未再向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事实,判决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退休当月的全额工资。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对于退休当月工资发放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工资金额的争议风险

Q3:员工退休当月,公司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吗?

A3:需要。因为社保是按月缴纳的,在办理退休的手续时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依然存在劳动关系。

Q4:员工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养老金?

A4:《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第二条规定,“要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程序,新增离退休人员从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因此,符合条件的人,在办结退休手续后次月可领取养老金。

Q5:即将退休的员工是否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5: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对年休假天数应当进行折算。因此,在与员工结算最后一个月工资时,请不要忘记安排带薪年休假或者依法折算未休部分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