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摆烂,怎么办?
张某在A公司担任产品支持工程师。 2019年1月28日,A公司通知张某因其不胜任工作,故A公司拟解除其劳动合同。1月30日,张某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3月4日,公司组织相关部门针对申诉进行评议,列出数项具体工作问题,结果仍认为张某不胜任工作。3月4日、3月7日,A公司两次通知张某进行绩效问题改进辅导。张某拒绝。4月10日,A公司通知张某仍不达标,属于不胜任工作,且拒绝培训,故决定单方解除。该案历经劳动仲裁、一审(认定公司违法解除)、二审(认定公司合法解除),方告终了。(详见(2020)辽01民终2691号)
实务中,类似案例并不鲜见。针对“工作态度不好”,“绩效差”“能力不行”等等评价的“摆烂型”员工,人事部门在处理时,往往如履薄冰。
从根源上来看,员工摆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个人工作态度问题(如懒惰)、工作能力不够,与同事赌气,突遭家庭变故等等。因此,处理上不宜一刀切,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分门别类地处理。
例如,对于工作能力没问题,因为家庭变故等客观情况而出现“摆烂”情况的员工,人事部门应该协调业务部门,提供一些心理疏导的同时,对于工作内容等进行适度调整,以帮助其尽快走出心理误区。
又如,对于工作态度消极、懒惰的员工,证明是个难题。关键在于尽可能地设定量化的工作指标或任务,同时从时间上对其进行把控与监督。具体而言,可以根据情况从以下方面进行规则的设定与实施:(1)明确业务流程及要求。在此基础上,设定相关人员的具体岗位职责。(2)岗位职责不应是泛泛的,尽可能设定各项量化指标/任务以及相应的考评规则。(3)建立日报或者周报机制,监督员工养成定时汇报的习惯,这样也可以固定员工存在问题的事实。(4)经常性地对于各项量化指标/任务进行统计、审核,如果人员过多,则可以通过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并处理员工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避免让员工呆在没有危机的“温水”中,否则时间长了,很难纠正。
此外,对于工龄长有意无意地通过“摆烂”从公司获得经济补偿金后离职的员工,处理上要特别谨慎。如果之前绩效考核结果不算太差的话,通常难以被认定为不胜任工作。除了如前段所述措施以外,对其各方面行为进行了解和监督。例如,是否存在迟到、早退,或者上班时间长时间脱岗、购物、打游戏等,或者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及时进行教育或处罚。最终,要么其改正了正常工作,要么达不到目的又不舒服,自行离职,要么达到严重违纪公司单方解雇。
对于企业而言,“摆烂”员工除了自身产出差,也会对职场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从企业人事管理角度,应当对 “摆烂”员工进行分类梳理,并根据每个人的情况制定应对方案,及时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