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法》修订,外籍人员在华活动注意啥?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新《反间谍法》扩大了间谍行为的定义,新增“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及“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的网络攻击、侵入、干扰、控制、破坏等活动”的间谍行为,同时,保护对象的范围从“国家秘密、情报”扩及至“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
而在《反间谍法》修正案出台前,个别外籍人员涉嫌间谍行为被逮捕或个别外资企业被突击搜查的报道已经沸沸扬扬。故在此背景下,一些外籍人员感到了不安或焦虑。事实上,外籍人员在不存在实施间谍行为故意的情况下,只要在业务活动及生活中,予以必要的注意,完全可以避免相关风险。
首先,外籍人员应建立反间谍意识,在业务活动中,注意往来的对象、事项和方式。具体而言:
(1)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情报*和商业秘密的人员开展相关法律培训,建立识别间谍行为的意识。
(2)对企业内部或个人依法接触的信息进行梳理,列举出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信息,设置信息安全阀门。
(3)在收集信息时,例如,在安排调研时(市场或技术等),应注意管理、监督调研的对象、方式、信息深度等。
(4)在商业社交中(行业活动、政府活动等),如果对方属于重点领域、敏感行业的人士,应注意自己披露信息的适当性或接受对方披露信息的适当性;在收到赞助邀请时,应谨慎确认邀请方或者赞助对象的背景、主要活动等。
(5)在与境外关联公司进行通讯往来时,除了关于个人信息及数据出境的合规审查以外,还应对其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或他人商业秘密(不违反保密义务的除外)进行必要审查。
其次,在日常生活中,应避免参与讨论涉及政治、敏感领域的话题,如遇到讨论敏感话题的情形,应主动离开,避免相关话题的交流。
最后,中国对于加密通讯器材的出入境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出入境时要避免携带违规的通讯器材。
*情报: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