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不能转让的债权,转让了会怎样?

债权转让行为有效通常需满足四个条件:其一,存在有效的债权;其二,转让的债权具有可让与性;其三,存在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其四,债权转让须通知债务人。否则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因此,只要不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其转让通常不需要获得债务人的同意,通知即可。但是,如果双方约定了债权不得转让,还是仅仅通知就可以吗?如果债务人提出异议怎么办?

《民法典》第54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如果是金钱债权,那么无论受让人是否知情,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约定都不得对抗作为第三人的受让人,债权转让有效。而如果是非金钱债权,只有在受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让才有效。

需要考虑的问题是,约定不能转让的债权,如果转让,对于债权人(即转让人)、债务人、受让人分别会产生什么结果?

首先,对于转让人而言,因合同约定该笔债权不得转让,因此其转让债权的行为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如(2022)京0106民初15108号案件中,法院认为本案属于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A公司转让合同债权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如违约方主张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法院根据个案情况可能做出调整。如前述案件中,双方约定违约金为10万元,法院认为B公司未能举证其就转让行为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最后酌情调整为3万元。另外,在债权转让行为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约定,转让人还可能需要对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对于债务人而言,一方面,如前所述,其可以基于合同约定向转让人主张违约责任。另一方面,如债权转让行为有效,则债务人需向受让人履行债务。若在此情况下债务人以合同约定不得转让为由依然向转让人履行债务,则债务人可能面临被受让人主张债权的风险。

再次,对于受让人而言,债权转让行为有效且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则受让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若债权转让行为无效,且依约可归咎于转让人的,受让人可以向转让人主张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