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将成企业头上“紧箍咒”吗?
2015年初起,号称“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2016年1月至今,中央先后派出四批环保督察组在全国各省市的环保工作进行督察,由于有拥有反腐和人事大权的中纪委、中组部的参与,因此被称为“有牙的老虎”,被问责人数已上万。在“环保风暴”进行的同时,《环境保护法》的配套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环境保护税法》均已获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2017年中公布征集意见,有望在不久的将来正式出台……
环保问题被众多企业视为增加企业开支、制约企业发展的“紧箍咒”。然而,如果从长远的、宏观的角度来看待环保问题,理性的做法应该是正视环保风险、利用环保政策、抓住环保商机。具体而言:
第一,梳理企业环保合规风险,建立环保合规定期审核、改进机制。
企业的环保合规风险,包括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两个部分。
内部风险是指企业自身的生产制造是否符合相关的环保新规定。企业应该对生产制造中的工艺、材料、包装、运输等等各个方面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所在地规定、标准等等进行全面梳理,作为本企业的环保合规评审依据。在此基础上,定期对环保状况进行检查、评审,并及时改进不合规问题。
外部风险主要是指下游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可能给本企业带来的不利。德资企业舍弗勒公司因其独家供应商界龙公司环保不达标被勒令停产而向政府发“求助函”施压未果事件恐怕是最典型的案例。因此,企业除了内部环保合规风险外,还应当对下游合作企业进行环保合规评审,并作好风险防范。
概括而言,企业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做好防范工作:一方面是对下游企业生产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情况、生产工艺、设备使用情况、耗能、耗水情况等进行充分调查评审,作为建立合作关系的前提;同时,在相关合同中,对于下游企业环保义务和责任明确约定,以尽可能降低、转移风险。另一方面,对于供应商,要尽可能避免出现单一供应商的情况,多角度考虑供应商的选择,并且在订单比例上,注意根据相关供应商生产、环保合规状况,及时适当调整。此外,供应商的环保合规定期复查也应当成为企业的常规机制。
第二,企业应当善于捕捉政策机遇,创造有利条件。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了几项对相关企业有利的减免税规则,包括对规模化养殖之外的农业生产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征税款、对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暂免征税等5项免税措施,以及根据纳税人排放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程度不同设置的两档减税优惠等等。因此,符合相关减、免税规定的企业,应当积极关注各省市后续配套文件的出台,提前做好申报减免税政策的准备。
此外,为了推进环保工作,各省市预期也将推出一些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奖励或扶持政策,这也是相关企业应当关注并可善加利用的。
第三,抓住环保立法契机,及时开拓商机。
《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的修订和实施,意味着很多企业将面临淘汰,这也是同行竞争者利用技术优势,“良币驱逐劣币”,扩大市场份额的好机会。同时,对于那些拥有水处理、土壤治理等先端技术的外资企业而言,也是一个开发中国市场的有利时机。
因此,环保是把双刃剑,应对不当,可能成为企业头上的“紧箍咒”甚至“催命符”,应对得到,却会成为企业发展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