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某机电技术公司降低了赔款

在某机电技术有限公司诉某惰性气体系统(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系统公司”)侵犯商业秘密诉讼中,作为系统公司代理人。在刑事判决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造成某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损失58.8万元的情况下,经本团队律师从经济损失与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及侵权行为主体等方面分析,最终将对方主张的78.8万元(损失加合理费用)协商至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