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行为认定指南(试行)》已于2016年5月5日起施行

2013年,《专利侵权行为认定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但由于涉及面过广,迟迟未能正式出台。2014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专利侵权判定和假冒专利行为认定指南(试行)》。经过近3年之后,《专利侵权行为认定指南(试行)》终于出台并于2016年5月5日起施行。
与《专利侵权判定和假冒专利行为认定指南(试行)》一样,《专利侵权行为认定指南(试行)》也采取了理论分析加案例分析的方法进行阐述。但是,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

《专利侵权判定和假冒专利行为认定指南(试行)》从技术理论角度分析专利侵权认定的规则,主要包括:(1)如何从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技术方案、技术特征、技术手段入手进行侵权认定;(2)如何适用全面覆盖原则、相同侵权、等同侵权、现有技术抗辩、权利用尽抗辩、先用权抗辩等;(3)对于“假冒专利行为”的认定标准。

《专利侵权行为认定指南(试行)》则是从行为出发,分析如何认定专利侵权行为。主要包括对正反两个方面行为的分析:(1)实施专利行为方面。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产品制造方法专利的延伸保护的具体形式;(2)不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包括经专利权人许可的专利实施行为、指定许可或强制许可下的实施行为,以及不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实施行为。

实务中,企业在提出专利侵权主张或者抗辩时,可以综合参考《专利侵权判定和假冒专利行为认定指南(试行)》和《专利侵权行为认定指南(试行)》,从技术理论和行为两个角度全面考虑,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