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技术秘密刑事判决所认定损失在后续民事案件中被大幅度扭转!
案件概要:
Y公司及其他二被告人侵犯上海M公司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中,被上海一中院二审认定Y公司等因非法获取并使用M公司的相关技术秘密非法获利58.8万元。
M公司随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Y公司赔偿损失58.8万元和合理支出20万元共计78.8万元。
2013年,Y公司委托本所代理该民事诉讼。最终,通过有理有据的交涉和沟通,以法院调解结案方式,我方当事人Y公司只需向M公司支付26万元。
本案亮点:
● 在司法实务普遍将生效刑事判决书已认定侵权事实及损失额作为民事判决依据的情况下,突出重围,打开一条新的解决路径。
● 对刑事案件判决细节的研究、“软肋”的推敲和相关法律问题的独到见解是本案调解成功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