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上海自贸区,实益何在?
自今年9月份以来,频频有企业咨询自贸区投资相关事宜,特别是已经在上海设立公司的外商,亦有不少表现出对自贸区投资益处的兴趣。事实上,是否投资自贸区,除了关注自贸区有哪些特别优势,更重要的是了解自身需求,即投资者的需求是否能通过自贸区所能提供的优惠政策得到满足。
目前,已经出台的关于上海自贸区在外商投资方面的特别政策,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放了部分外商投资领域。
首先,对包括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六大领域的18个服务业类别取消了针对外国投资者的市场准入限制与资质要求。
其次,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这是自贸区内已落实的一项重要的具体政策。清单管理模式下,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上适用和内资企业同样的程序。这也给一些希望在中国寻求新的行业开发机会的外国投资者带来新的预期。就目前来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基本和2011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原有的规定一致,开放力度并没有预期中那么高。尽管根据该文件,负面清单今后“将适时进行调整”,但短期内,自贸区增加很多开放领域的可能性估计很小。
二、金融监管制度改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了包括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等在内的一系列金融改革目标,以及“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促进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性或全球性资金管理中心”等创新要求。
但是,这些目标和创新要求的实现,需要外汇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作为支撑和实施依据。同时,自贸区内向区外的资本流动可能仍受到外汇管理相关法规的规制。
三、外商投资管理趋于宽松化。在自贸区内,除负面清单规定的行业以外,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无需经过审批,而改为备案制。在注册资本方面,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实施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首次出资额及其比例的限制;取消对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以及缴足出资的期限。这有助于减少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中的不确定性,并为一些企业节约了资金和时间。在实际设立程序方面,实施集中窗口的一站式服务,缩短了时间和流程。
从前述内容来看,自贸区已出台新政策初具框架,但在很多方面缺乏具体规定。而众多企业关注的15%优惠所得税率等未来是否可能实施,尚难判断。
我们认为,除了从事自贸区新开放的服务业、以及拟在中国开始业务的外国投资者以外,基于自贸区现有新政策而选择自贸区设立新实体不一定是最佳选择,还是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就目前而言,而对于已经在自贸区外设立的外资企业,搬迁至自贸区内亦似乎并无太大实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