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视电子商务发展及其交易安全管理,各项新规先后出台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国家对电子商务持鼓励、促进发展的姿态,同时对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规制将进一步强化。今年以来,国务院、商务部出台了相关新规。同时,商务部与国家工商总局针对网络交易管理发布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有望出台。
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提出鼓励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融合性业务、以及智能终端、信息安全等关键软件的开发应用等多项产业鼓励倾向,同时在安全管理方面,提出了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等多方面要求。
2013年10月底,商务部出台《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出电子商务应用发展的十大任务及配套措施。在此之前,商务部于9月底公布了《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对网络零售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交易规则的事先意见征集、实施前公布、合理过渡措施等作了规定。
国家工商总局则继2010年《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之后,于2013年9月发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从事网络商品交易规定了若干条件;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从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类型化扩充,拟将擅自使用、仿冒知名网站的域名、名称、标识等,以及以虚构交易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等七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纳入规制范围;此外,对于第三方交易平台修改交易规则的提前公示义务做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