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出台

2012年12月29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出台,将于2013年10月1日施行。该规定较为全面地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以及修理者的义务、三包责任、三包责任免除、争议处理机制及罚则。其中针对三包的保修期、退换货有效期、修理时间及标准、退换货时间及标准,消费者承担的合理使用补偿等均进行了量化规定。